序号 | 禁带物品 | 除外 |
1 | 2 | 3 |
1 | 爆炸性物质及其成分、爆炸工具和装满这些物质的物体 | |
2 | 各种类型的武器,包括自卫武器、弹药、枪支的组成部件、特用工具、刺杀或切削工具、刀子和其他冷兵器,包括作为军服配件(匕首) | |
3 | 用于分散、喷射各种材料和物质的非烟火装置和物品(包括空气炮和自制装置),以及其他可能会导致伤害、引起燃烧或产生烟气的物质、物品和物体(包括自制品) | |
4 | 伪装物或让人难以确认身份的物品 | |
5 | 气雾剂罐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| 口袋打火机 |
6 | 易燃和烟火物质或物品,(包括信号弹、发焰筒、爆竹、气瓶)以及可用于制造烟火物品或烟雾的物体(化学材料),易燃固体、易燃、可燃液体、可燃气体、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| |
7 | 电离辐射来源、放射性和裂变材料、有毒化学品、危险化学品、化学试剂和家用化学品 | |
8 | 具有极端主义性质、攻击性或歧视性的材料(用 包括服装在内的任何载体形式载有的材料),即含有纳粹标志或象征符号,或极端主义组织的标志或象征符号,以及旨在因种族、民族或家庭出身和社会地位、性别、残疾、语言、宗教、政治或其他信仰、出生地、居住地、收入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对任何国家、个人或群体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的材料 | |
9 | 身体防护用品(防弹衣、背心系统) | 疗护支撑护具 |
10 | 麻醉品、精神药物、有毒物质及其前体,包括以药品形式以及注射药物、医用注射器和注射针 | 医生开具、带有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药品 |
11 | 玻璃制容器、金属制容器,塑料制容器,包括食品容器、瓶子、罐子 | |
12 | 各类液体,包括含酒精的饮料、香水 | 抗菌湿巾和卫生湿巾 |
13 | 食品(鸡蛋、番茄酱、蛋黄酱等等) | |
14 | 动物 | |
15 | 长、宽、高之和超过150厘米的大件物品 | |
16 | 旗帜与横幅 | |
17 | 各类旗帜杆或海报杆 | |
18 | 带有宗教、政治或攻击性内容或违反公共秩序和/或道德规范内容的印刷品 | 个人用的宗教书籍 |
19 | 能妨碍执行警卫任务的技术工具 | |
20 | 不限最大起飞重量的无人驾驶飞行器;在陆地、水上和水下飞行的无人机以及各种尺寸的风筝和气球 | |
21 | 专业摄影摄像设备 | 经认证的媒体代表 |
22 | 所有散粒状物品,无论其体积大小 | 原包装的注册药品 |
23 | 个人移动工具(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、陀螺滑板车等)以及使用其需要佩戴的防护装备 | 个人移动辅助器具(轮椅) |
24 | 用于加热液体的电子装置,包括蒸汽式电子烟和电子烟 | |
25 | 禁止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流通的其他危险物质和危险物品 | |
26 | 任何外观与该清单中的违禁品相似的物品或其复制品和类似物 |
*- 俄罗斯联邦警卫局在执行安保警卫任务时,可能会施加额外限制